福建医科大学形象宣传片招标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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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概况
(一)项目名称
1.福建医科大学形象宣传片高清完整版(12分钟左右);
2.福建医科大学形象宣传片精简版(4分钟左右)。
(二)项目总造价
10万元以下(不含)。
二、投标单位要求
(一)投标单位资格
1.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,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。
2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。
3.有丰富的形象宣传片的制作经验,近3年内有录制行政事业单位宣传片(金额10万元以上,高清完整版)者优先。
4.中标单位须有广播级高清摄像机和配套的高清后期制作设备, 并配备有广角、摇臂、轨道、升降、灯光、航拍等硬件设备。
(二)服务要求
1.拥有高效成熟的制作团队,摄制组分工明确,责任到人。
2.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(须与校方沟通)。
3.摄制人员有创新性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,能够满足校方的制作要求。
4.拥有拍摄、编辑、撰稿、字幕以及中央级配音等专业要求。
5.能够提供4K高清航拍服务。全片均为全高清拍摄,分辨率不低于3840*2160P。(史料除外)
6.形象宣传片要全程解说,后期编辑需按照校方要求进行,并积极配合修改、补充拍摄镜头,确保制作效果。
(三)版权归属
该形象宣传片版权归福建医科大学,投标人须把原片及素材给福建医科大学,此后根据需要所做修改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另行商定。
三、投标须知
(一)时间安排
1.各投标人将答疑于 2017 年6月25日下午 5 时前报给招标人。
2.投标文件递交:截止时间 2017 年6 月 26日上午10:00时前。
地点: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行政楼B#415
联系人:张老师电话:0591-22862022
3.开标时间:2017 年6 月 30 日上午10:30
(二)评标、定标办法
1.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,评标小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,从质量、报价、公司信誉、拍摄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,最低报价不作为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依据,投票确定中标单位。
2.业主分别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,与业主达成共识者成为最终中标人。
3.经谈判小组确认后,立即发布中标公告。
(三)投标报价
1.投标人需向招标人递交投标造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,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。
2.本次投标最终报价,即中标后标的物的单价按最后报价比例作相应调整。
3.投标人的报价及最终报价为包含方案设计、拍摄、制作等所有发票(含税)的费用。
(四)付款方式
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支付50%,作为启动资金;项目验收合格后,中标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发票,支付剩余50%的合同金额。
(五) 质量保证
中标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,投标方有权拒绝支付尾款。
四、投标文件装订
(一)投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:
1.公司简介;
2.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;
3.报价一览表(含详细成本预算表);
4.宣传片拍摄脚本初稿;
5.宣传片拍摄方案。
(二)投标书文件袋和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(三)投标文件必须装袋密封,并在文件袋上注明“福建医科大学形象宣传片投标书”字样。
备注:
1.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,证件或证明资料等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或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字样。
2.资格审查的标准按照省政府采购办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3.复印件开标时验原件。
五、其他
其他事宜,以竞标后相关合同为准。本招标书解释权归福建医科大学宣传部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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